根据《关于印发〈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黑人社发〔2014〕63号)和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》(黑人社发〔2015〕66号)等文件规定,按照《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 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公告》的有关要求,经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,现拟开展第一批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面试工作,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与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面试人员名单
招聘单位 | 招聘岗位 | 考生姓名 | 考号 |
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 | 科研开发 博士岗位D | 王旭光 | 02800401001 |
王 博 | 02800402001 |
以上进入面试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,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。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公示期限: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
监督电话:0451-82331855
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38号
二、面试有关事项通知
(一)面试时间:10月14日上午8:30,为期半天。
(二)面试地点: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38号。
(三)面试内容: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考生的专业理论素养、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。
三、面试相关要求
(一)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于考试当日上午8:00-8:30进入考点,8:30后不允许进入考点,迟到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。
(二)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、加盖现场通过确认章的《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报名表》原件,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。
(三)考生在进入候考室时需按工作人员要求,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,接受工作人员核验,并将手机、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,待本人面试结束后取回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(四)考生需遵守面试考场纪律,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。面试顺序通过抽签产生,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只能报出自己的面试序号,不得透露单位、姓名及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,不得穿着标志性服饰,如有违反,将按违纪处理,取消面试资格。考试结束后,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离场,不得无故逗留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如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,将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进行处理。
(五)缺席面试考生,面试成绩计为零分。
(六)咨询电话:0451-82387268
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
2024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