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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能源环境学会成立
2015-06-10 16:25:55 来源:

        2015年6月8日,由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发起的黑龙江省能源环境学会正式成立。学会由黑龙江省民政厅批准,并发放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,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。


          能源化学学会为非营利组织性质的社会团体,属独立法人机构。致力于在能源和环境建设领域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,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战略,充分运用市场机制,着力于能源环境领域先进的技术和产品全方位推广,加速产学研结合,促进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间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、宣传推广等工作。
学会可开展学术交流,组织研讨会、论坛,促进能源环境事业和谐发展。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,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。依法编辑内部参考资料和学会刊物及相关书籍。依法开展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和业务培训,提高人员素质。宣传能源环境领域的方针和政策,促进企业节能减排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。承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委托工作。
          学会的成立标志着省能源院在领域内学术地位的提升,同时也标志着省能源院的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和同行专家的认可。